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8               专访企业:重庆好工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为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岗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等培训事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切实提高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为导向,建立长效的终生培训制度,确立校企合作的新模式,丰富校企合作内容,提高技能性人才的培养。

二、合作原则

(一)、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守信、求真务实、合作发展。

(二)、本方案旨在确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该方案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基础。

三、合作项目

(一)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甲方在岗职工,并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

(二)企业新招录员工培训:也称为就业培训,包括人员类型为:

(1)本年度高校毕业生(含在我市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本年度毕业,并且拿到毕业证的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的劳动者(简称农民工):我市农村户口人员。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我市街道颁发的城镇人员失业证的人员。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并购买了社保的新招人员和新转岗人员(规模以上企业,以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1-2年)。

(四)、以上人员培训合格后,组织接受培训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五)、培训工种: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每班人员不得少于20人。

四、合作方式

(一)、以企业为载体,学校为平台,共同为企业人才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服务。

(二)、学校:做政策指导、部门协调、培训组织、鉴定对接、证书办理、补贴资金的申领等工作。

(三)、企业:做好宣传推广、生源组织、培训人员组织,提供培训场地服务等工作。

五、合作周期

合作周期: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

六、合作费用

(一)、补贴类培训项目中的培训费用由主管机构统一支付到学校账户中,并由学校出具正式发票。

(二)、根据项目在培训所产生的成本,由双方共同制定项目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培训及学员服务,以实际培训支出后税后结余部分双方协商进行结算。

(三)、补贴标准:以主管机构对外公示为准。

七、具体要求

(一)、企业根据需要培训的项目及工种统计人数,收集相关资料并组织好员工。

(二)、学校根据企业提供的工种制定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开班时间,确定鉴定工种等级以及鉴定时间。

(三)、学校根据鉴定合格人数领取证书,并向主管部门申报补贴。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建全学校与企业合作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校企合作的各项工作,并对每个企业配备一名专职校企合作联络员,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

(二)、校企双方以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职责,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作项目培训高效有序,全方位的为企业做好技能培训服务。

报名联系电话:023-88122212       

手机/微信:15683328668

服务类培训时间:3-5天

考试时间:1天

需要身份证、2寸电子红底电子证件照

培训/考试地点:民航大厦4层(红旗河沟渝通宾馆旁)

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人社部发〔2017〕68号
序号 类别 准入类 水平评价类(21项、45个职业)
1 A类 焊工 汽车维修工 眼镜验光员 眼镜定配工
2 中式烹调师 中式面点师 西式烹调师 西式面点师
3 B类 电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动关系协调员
4 制冷工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机床装调维修工 铸造工
5 锅炉操作工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钢筋工
6 C类 安全评价师 电梯安装维修工 智能楼宇管理员 安检员
7 保安员 车工/数控车工 钳工(工具、装配、机修) 铣工
8 茶艺师 评茶员 磨工 电切削工
9 美发师 美容师 冲压工 手工木工
10 育婴员 保育员 金属热处理工 锻造工
11 防水工 砌筑工 混凝土工 架子工
12 有害生物防制员 模具工 保洁员 家政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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